鄂尔多斯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辅助保障性工作。
2.承担局机关信息公开、信息报送、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的协调工作。
3.承担局政务服务和办公区域等后勤保障事务性工作。
4.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2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1号
联系电话:0477-8583666
负责人:白音毕力格
二、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挂鄂尔多斯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地方标准。
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建设及中心城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4.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5.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参与人防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6.承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的质量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市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在建项目建筑务工人员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外埠建筑企业实名制信息平台入网注册及外埠建筑企业的建筑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8.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66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5名(1正4副)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石油大厦
联系电话:0477-8580066
负责人:黄瑞峰
三、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拟订城乡建设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
2.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城乡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园林绿化等方面政策、制度、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
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5.承担建设工程社保费存量资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6.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2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石油大厦
联系电话:0477-8580471
负责人:智明
四、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商品房及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2.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3.开展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房产市场信息监控工作,提供房产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4.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2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兴泰商务广场CBD T2-2504、2505、2507
联系电话:0477-8319636
负责人:朱博
五、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本级住房保障规章和政策,提出相关建议。
2.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和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维修、租金收缴、退租、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4.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分析、信息化建设及档案管理工作。
5.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23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租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77-8390178
负责人:李振清
六、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2.承担住房产业发展状况和前瞻性研究工作,开展房地产市场技术监测分析、预警预报,提出相关建议。
3.承担建筑节能、城乡减排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绿色建筑、低耗能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工作。
4.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技术转让相关工作。
5.承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6.承担工程(房屋、工程设施、构筑物等)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震后工程震害调查、评估以及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和抗震知识普及工作。
7.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2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石油大厦
联系电话:0477-8580887
负责人:李霞
七、鄂尔多斯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市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对旗区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承担市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对旗区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4.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与处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5.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发展状况与前瞻性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消防设计与施工质量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
6.参与拟订地方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程。
7.承担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8.承担收集、统计、上报相关消防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标准相关信用信息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审验专家库的日常协调维护工作。
9.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10.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9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石油大厦
联系电话:0477-8580577
负责人:辛继
八、鄂尔多斯市人防工程和指挥信息保障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等指挥信息保障工作。
2.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值班执勤工作,收集、处理、传递各类指挥信息。
3.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指挥通信网络、空情警报预警系统及相关装备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
4.承担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任务,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等工作。
5.承担市本级自建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承担市本级自建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平时开发利用等工作。
6.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23名。核定中心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办公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1号
联系电话:0477-8580383
负责人:杨金花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拟定工作。
2.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工作。
3.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记载及个人明细账建立等工作。
4.承担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审批工作。
5.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6.承担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CBD-T2 25楼,造价科、鉴定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石油大厦
联系电话:0477-8588109
负责人:韦向东
局属单位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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