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推荐发展

          一、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二、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三、党委审定发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四、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五、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支部推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本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六、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八、党支部向党委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九、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预备

          一、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二、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

          6)、作出决议。

          三、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党委。

          四、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五、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七、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八、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转正程序

          一、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4)、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5)、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二、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三、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四、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爱享365_365bet官网娱乐_365ba

          2)、党小组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上报党委。

          六、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七、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爱享365_365bet官网娱乐_365ba

          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清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将材料及时归档。

          八、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党支部

          九、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