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二、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五、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六、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八、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